【本網原創】取消客運“掛靠承包”不能單騎突進
2009年度春運已過大半,因個體掛靠車主不規范運作產生的負面報道屢見報端,為此不少專家學者建議加快取消客運“掛靠承包”運營的進程,盡快實施公司化經營路線。截止到目前,交通運輸部門也做了文件和政策規定,江西、海南、陜西、江蘇等地陸續頒布逐步取消掛靠經營的實施細則和時間表,但現實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客運掛靠承包經營近年來一直受到詬病,確實它的弊端不言自明,但問題在于,取消“掛靠承包”經營,道路運輸存在的問題能否迎刃而解。實施公司化經營就能讓中國運輸業迎來曙光嗎?我看未必。
首先,“掛靠經營”本身是否一無是處,讓我們從掛靠經營的形成過程加以剖析。
20世紀90年代初,道路客運企業公車公營由于管理跟不上改革開放的發展形勢,駕乘人員私吞公家票款,偷吃途中營收,導致經營虧損。為防止票款流失,企業實行了線路承包經營模式,按承包經營線路上的客流量核定營收(含途中收入)和應承擔的費用,確定上交的承包費。運行幾年后,因拼設備謀取短期利益的弊端,線路承包經營模式改為單車產權轉讓租賃承包經營模式,即承包者除按合同上交核定的承包費外,還要上交相當的車輛折舊費,承包期滿車輛產權歸承包者所有,這在一定時期內較好地解決了公車公營時,私吞票款和途中營收嚴重流失等問題,使企業一度獲得較好的效益。但隨著承包車輛時間的增長,加之同條線路多個經營主體的存在,車輛更新困難和不正當競爭等對企業的影響越來越大,推行適應市場變化的新模式勢在必行。因而,在客運行業中普遍實行了單車融資租賃承包經營,即掛靠經營。其產權歸個人所有,不作價入股,只使用企業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企業只收取掛靠者線路管理費、服務費和代收代繳交通規費等,形成今天普遍存在的客運掛靠經營形式。這比公車公營的模式前進了一步,
但隨著近年來普通公路的增加,促使客運企業不斷發展壯大,但歷史形成的客運掛靠經營,在各地仍然存在。由于短期利益的驅動,企業的掛靠經營在獲得收益的同時,也有一些弊端。掛靠經營駕駛員即車主,經營主體多、小、散、弱, 同一個轄區,同一條線路上的經營者各自為陣,拉客、搶客、宰客,彼此惡性競爭,嚴重損害行業形象,嚴重妨礙整個行業的進步與發展。掛靠經營的經營風險、安全責任,全部由車主承擔,而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則全部由掛靠企業承擔,給行業和社會帶來不穩定隱患。
其次,在今天的中國,取消“掛靠”經營的迫切感和可行性到底有多大?更主要的是取消了掛靠經營,是不是就能解決當前道路運輸業存在的超載、甩客、載客等現象?客觀上說,把所有矛頭都指向個體掛靠車主的方式我本人并不支持,掛靠經營作為我國道路運輸存在的一個模式,在社會主義初期階段的建設中起到過很大的作用,大多數個體車主還是能做到規范經營的,當然面對春運、黃金周等特殊時期來說,出現一些不規范的運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正如深圳運發的于懷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的那樣,任何階段的改革都要尊重所處階段的客觀規律和條件,必須論證改革的代價和收益比,既要盡力完善制度,又不能過于超前,絕不可為變而變,頭腦發熱,搞一刀切,拿無辜的“掛靠”車主做“小白鼠”!
對于當前客運行業不規范的現象,我認為相關公司應該加強監管,相關政府部門要動真格,出重拳。面對那些為了追求一時利益,背棄社會道德,對公司法規、國家法規置若罔聞的,要嚴查不怠,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絕不能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一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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