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發布
2025年1月2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寧夏《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寧發改環資〔2025〕53號】。
《通知》在繼續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力度條款中明確提出: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和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
原文如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
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
寧發改環資〔2025〕5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黨委十三屆十次會議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全區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繼續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力度。
1.加力支持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建設。將設備更新支持范圍從工業、用能設備、能源電力、交通運輸、物流、環境基礎設施、教育、文旅、醫療、老舊電梯等領域,進一步擴展至電子信息、安全生產、設施農業等領域,重點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設備應用。鼓勵各地以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為載體,整體部署并規模化實施設備更新。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采取投資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市級初審、區級審核、國家復核”的方式進行篩選把關。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各地區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各項前期手續,簡化申報審批流程,積極組織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應急管理廳、衛生健康委、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各項任務均涉及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不再單列)
2.落實設備更新貸款貼息政策。落實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對符合有關條件經營主體設備更新相關的銀行貸款本金,在中央財政貼息1.5個百分點基礎上,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進行額外貼息。做好符合條件項目申報、審核、推送、資金發放等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寧夏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做好存量設備評估診斷和項目儲備。對標技術、能耗、排放、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設備淘汰目錄等,開展工業、農業、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存量設備評估診斷,分領域分行業明確設備更新目標任務和實施方案,依法依規淘汰落后低效設備。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常態化儲備,強化各類要素保障,提高項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實施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項目。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強化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項目謀劃和跟蹤調度,推動項目高效實施。(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擴大老舊營運貨車和農業機械報廢更新支持范圍。接續執行2024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有關政策,將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納入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施細則》(寧交辦發〔2024〕41號)執行。在《關于實施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補充通知》(寧農(機)發〔2024〕11號)基礎上,將國家明確的水稻拋秧機、田間作業檢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等6類農機,以及自治區確定的割草(壓扁)機、青(黃)飼料收獲機、打(壓)捆機、全混日糧制備機、擠奶機、深松機、旋耕機、犁、耙、平地機、微型耕耘機、鋪膜機等12類農機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其中,水稻拋秧機按照水稻插秧機報廢補貼政策予以支持,其余17類農機補貼標準由農業農村廳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合理確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和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根據交通運輸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優化完善具體補貼實施細則。(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擴大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范圍。
7.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范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寧商發〔2024〕36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1.5萬元。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的機動車應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落實汽車置換更新政策。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乘用車并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消費者轉讓的既有乘用車應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自治區商務廳根據商務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優化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大家電以舊換新支持力度。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微波爐、凈水機、洗碗機、電飯煲、打印機、空氣凈化器、掃洗地機、電風扇、電磁爐等17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20%。以上17類產品每位消費者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類家電產品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2025年購買同類家電產品可繼續享受補貼。自治區商務廳根據商務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優化完善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手機等數碼產品新購補貼。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自治區商務廳根據商務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合理制定手機等數碼產品新購補貼實施細則。(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支持家裝消費品換新。加大對個人消費者在開展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過程中購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補貼力度,積極促進智能家居消費等。納入家裝消費品補貼范圍的產品不得與家電以舊換新等領域的產品重復。自治區商務廳、民政廳根據商務部、民政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優化完善家裝消費和居家適老化改造補貼實施細則。(自治區商務廳、民政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寧商發〔2024〕40號)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補貼實施細則、優化補貼方式,明確補貼標準,簡化操作流程,加強市場監管。對交售用于報廢的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新車的,適當加大補貼力度。(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提升回收循環利用水平。
13.加強回收循環利用能力建設。繼續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環利用項目建設。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基層網點優勢,加快健全標準化規范化回收利用網絡,推動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加強回收循環利用重大技術裝備科技攻關,培育一批資源循環領域骨干企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產業升級。積極爭取國家二手商品流通試點。鼓勵發展“互聯網+二手”模式,支持平臺企業、第三方機構提供二手商品質量檢驗服務、信息擦除檢驗服務。指導企業做好二手車出口備案,培育二手車交易頭部企業,開辟二手車出口通道,推動更多符合質量等相關要求的二手車出口。鼓勵對具備條件的廢舊機電設備實施再制造,再制造產品質量特性和安全環保性能應不低于原型新品。(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政策。積極爭取2025年中央財政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嚴格執行國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引導企業環?;⒁幏痘鸾?,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動資源回收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規范有序落實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措施。開展再生材料推廣應用專項行動,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嚴厲打擊“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規查處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退役新能源設備、退役動力電池等行為。(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切實發揮標準提升牽引作用。
17.加快地方標準制修訂進度。加快推進涉及“兩新”重點領域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進度,提升重點行業和重要設備強制性技術、能耗、排放等指標要求,強化資源循環利用領域標準供給,2025年制修訂涉及“兩新”領域7項地方標準。(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標準執行監督。加強對小家電、建筑裝飾裝修材料、交通用具等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嚴格執行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全面落實乘用車、重型商用車能量消耗量值相關限制標準和國家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退役新能源設備、退役動力電池等重點領域回收拆解和循環利用標準。組織遴選產品設備能效和水效“領跑者”。(自治區市場監管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組織實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調度,提質擴圍加力實施“兩新”政策。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盡快出臺自治區有關領域具體補貼實施細則,抓緊組織各地落實好相關領域政策。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落實措施,把握工作節奏,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持續放大“兩新”政策效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支持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設備更新資金,用于落實本通知第1、2、4、13條所列支持政策和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以及自治區配套資金,用于落實第5、6、7、8、9、10、11、12條所列支持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領域支持標準,確保資金投向符合“兩新”政策要求,同時要及時完成2024年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清算,做好相關支持政策跨年度順暢銜接和平穩有序過渡。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金采取“總量控制、先到先得、補完為止”的方式實施,資金使用完畢后,該政策隨即終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的國債資金和自治區配套資金,據實結算后按程序收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參與門檻。各地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合理確定、及時更新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名單,不得以銷售額、墊資能力等為由限制經營主體參與,一視同仁支持線上、線下經營主體,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參與活動。在做好風險防控的前提下,結合實際預撥部分資金到相應支付平臺或經營主體,提高資金清算效率,降低企業墊資和經營壓力。(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簡化補貼流程。各地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要以便民、惠民為宗旨,通過群眾廣泛知曉、日常使用頻次較高的政務平臺、手機應用程序等發放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格。不得限制消費者付款方式和支付憑證類型,不得以參加活動為由要求經營主體采購新的支付設備。在做好資金監管的前提下,各級商務、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要優化、簡化審核、補貼發放等流程,在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消費者。(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各地區要組織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進行產品銷售價格公開承諾。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嚴肅查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先漲價后打折”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暢通消費者舉報投訴渠道,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以及偽造冒用能效水效標識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對套取補貼資金的經營主體要第一時間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并追繳國家補貼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各地區要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打破地方保護,破除地域和渠道限制,促進公平競爭。(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公安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做好項目資金監管。自治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地方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全鏈條督促指導,統籌開展線上監控預警和線下實地核查,堅決防范資金分配不及時、使用遲緩、擠占挪用等問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是項目和資金管理第一責任主體,要嚴格管理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開展設備更新項目日常調度和現場督導,要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資金使用紅線底線,不得虛列支出、虛報支出、以撥代支,避免資金沉淀閑置。各地區、各領域資金使用緩慢的,及時統籌調整到其他地區、其他領域使用。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及時收回資金,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跟蹤評估。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區、各領域提質擴圍加力實施“兩新”政策的評估督導,督促重點任務落實,協調解決難點堵點問題。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對工作推進、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開展自評自查,及時將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報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民政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兩新”政策宣傳,及時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地區要加強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協作配合,深入社區、企業等基層一線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提高廣大消費者和經營主體對政策的知曉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教育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民政廳、文化和旅游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供銷社,人民銀行寧夏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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