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將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推廣應用納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2024〕85號】。
《行動方案》在《深入推進交通結構優化調整》中明確提出,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全部使用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
據中國客車網了解,該《行動方案》正式發布以后,使廣東地區成為國內首個明確將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的推廣應用,納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省級人民政府。
由于氫能源公交車的推廣應用涉及到政策支撐、資金投入、城市規劃、加氫站建設、安全監管等諸多方面。而城市加氫站的建設,又涉及到城市建設規劃、加氫站點的布局設置、加氫站建設的資金投入、加氫站的安全法規與管理等諸多環節。而目前國內諸多城市大多數只停留在對加氫站建設的調研論證階段,尚未列入城市發展規劃建設和進入實際性操作階段。
要想大面積推廣使用氫能源公交車,各級人民政府首先要解決政策支撐和城市加氫站點的規劃建設與布局設置及建站資金的投入來源等問題。
由于受城市加氫站建設的制約,和氫能源公交車采購價格較高的影響,各城市公交運營企業尚未將氫能源公交車列為新增、更新置換時的重點,只是在部分有條件的城市進行試點使用。鑒于目前國內的現狀,氫能源公交車大面積的推廣使用尚有較長的路要走。
此次廣東省人民政府將氫能源公交車的推廣使用納入《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將進一步推動廣東地區大力推廣使用氫能源公交車的進程,同時也將為國內其他省市大力推廣使用氫能源公交車的政策制定提供經驗與借鑒。
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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