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紅)
交通部近日在其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若干意見》中,對優化道路運輸車輛結構提出了具體構想。
首先,《意見》提出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市場準入制度,對符合車輛結構調整和運輸市場需要的先進適用車型,要采取優先和鼓勵發展的措施。對于能耗高、車型老舊、技術狀況差、排放不達標的車輛,要強制其退出道路運輸市場。
其次,《意見》要求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旅游客運、800公里以上的超長線公路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必須為一級,類型等級必須在中級(含中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進一步落實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
其三,《意見》強調回憶運輸車輛車型和技術結構調整,引導經營者購置技術先進、性能良好、高效低耗的高中級客車和大噸位柴油廂式貨車、集裝箱等專用貨車,重點發展長距離運輸用的大噸位貨運列車和短途集散用的小型貨運車輛。
其四,《意見》鼓勵運輸企業和物流企業采用全球定位系統(GPS)和車載通訊系統,監督從事長途客運班線的客車按規定逐步安裝行車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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