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首以盼的個稅改革新方案26日全文公布,并自該日起至5月25日征求意見,作為個稅改革的目標之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歷來備受矚目。其核心是要提升低收入者的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調節過高收入。草案如何調整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是否能夠真正縮小貧富差距、藏富于民?本報記者多方調查、廣納民意,多角度、多層面地展現出不同階層的期盼與主張,意在為個稅“修補”建言獻策。
“3000元免征額,還是太低”
26日早上7∶30,在濟陽一家剎車片廠車間工作的王磊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出廠子門外。在大街的地攤上匆匆吃了點早飯后,上了一晚上夜班的他回到家便一頭扎進了被窩里。
今年22歲的王磊,中專畢業后,曾在天津、昆山、濟南等地干過網管、技術工人。鑒于外地較大的生活壓力,他于去年6月份回到濟陽,并在換了好幾份工作后,最終才到了現在的廠子。
“上個月掙得最多,我自己算能拿4600多元,可前幾天去查工資,打到卡上的才3910元。”王磊有些忿忿地告訴經濟導報記者,類似于他們這樣的工廠普遍有壓低工人工資的現象。
他介紹說,他拿的是計件工資,由于在不同的崗位,工作量和每件的計件工資也不同。因此,當有的組某個工人拿到特別高的工資時,不僅會引起上級的注意,引起對這一組別工資定得比較高的誤解,也會引起同一組別的其他人的“敵意”。一旦這個工人某個月工資較高,上級就會人為壓低他的計件工資,甚至有可能更改這一組別的每件的計件工資。因此,雖然按計件王磊能拿到4600多元,但最后他只有4100元左右的工資。
可即使是這樣,最后打到王磊工資卡里的只有3910元,比他預計的要少接近200元,這讓他大為詫異。于是,他打通了在濟南讀研究生的姐姐的電話,經過網上查詢后他們才知道,少了的近200元錢是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王磊說,他現在每個月的平均工資在2500-3000元之間,以前一直沒注意扣稅的事。
當得知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要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時,王磊仍然覺得太低。他說,現在大多數人基本都能掙兩三千元以上,但這些人處于社會的最底層,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
他說,和他在一起工作的很多來自農村的年輕人,有的年齡大了要結婚,有的已經買房要還房貸,經濟壓力很大。王磊的情況也不樂觀。雖然家在縣城,女朋友也在縣城工作,但女朋友的每月工資僅1600元左右。未來還面臨結婚生子的壓力。
“無形中多發了100元”
“如果按照改革方案的話,那我每個月只交幾十塊錢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等于國家無形之中又給我多發了100塊錢吶。”26日,提到正在征求意見的個稅法修正草案,濟南二機床集團焊接與鍛熱公司職工蘇強給經濟導報記者算了一筆并不復雜的賬。
作為一名國有企業的一線技術人員,蘇強的收入在濟南算中等偏上,每月總收入保持在4900-5200元。扣除五險兩金,按照現行的稅率,每月要繳個稅150元左右,而根據草案規定的稅率,最多只用繳50元,比現行稅額至少少100元,免稅的幅度高達67%。
“我還是希望,國家如果把起征點調得再高一點,把稅率能調得再低一點,可能對我來說就更好。”在蘇強看來,3000元的起征點還是太低,提高到多少合適呢?當然是“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好了。”
蘇強說,他也知道“人人都有納稅義務”,但買房買車,甚至是一包煙、一瓶化妝品,“不是都繳著稅呢。”況且,隨著加息和通脹,房貸壓力和生活成本都在增加,蘇強覺得,個人所得稅“能省多少是多少,多多益善”。
蘇強還考慮著,如果國家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的計劃得以實現,“到時候,3000元的起征點是不是就顯得更低了?”他認為,個稅修正草案還得“看得更長遠一些”。
蘇強提議說,“是不是可以考慮把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象重點鎖定在壟斷行業和那些具有灰色收入的人群上?”
“無非是多交幾塊錢而已”
“這次個稅調整,對我來說基本上沒什么影響,無非是多繳幾塊錢稅的問題。”26日,濟南市民陳田猛對經濟導報記者說。
陳田猛是上海一家基金公司駐濟銷售經理,月收入在2萬元以上,對于個稅的調整,盡管對他幾乎沒有什么影響,但他還是認為個稅的調整基數還是太低,應該繼續加高,而且,計稅還是以家庭為單位最好。
陳田猛說,他的月收入達到2萬元以上,但對他來說,這次個稅調整影響不大。他認為影響最大的是月收入在3000元到5000元之間的中低收入者。
按照他的說法,他希望起征點能達到5000元,甚至更高才合適。“制定稅收政策的目標是盡量讓低收入者不繳或少繳稅,但若采取當前的政策,可能難以達到目標,其實稅收政策完全可以根據不同的地區實施不同的政策,現在準備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3000元,而3000元的起征點對上海地區遠遠不夠。陳田猛說:“目前通脹高居不下,各種成本持續增加,不能達到給最低收入階層減稅的目標。比如原來工資超過2000元需要繳稅,現在雖然草案將個稅起征點調到了3000元,但同時工資收入也因為經濟的發展及通脹因素漲到3000元,所以還是要繳稅,并沒有因為上調個稅起征點而免予繳稅。”
“月收入2萬元在上海不算什么,但在濟南就是高收入了。不同的地方也應該采用不同的稅率。建議將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參考點定為5000元,各省市可以根據各地區的財政實際情況,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動。”
從表面看,陳田猛的收入確實不低,但他還是表示有點“入不敷出”。據他介紹,妻子現在是全職太太,房貸一個月8000多元,在上海的房租每月2000元,孩子上幼兒園1500元,養車1000元,每個月回家的費用在1000元左右,然后給家里留下2000元的生活費用,就剩不下多少了。”
美國模式:繁雜返稅透射相對公平
汪美霞,2000年畢業于山東大學,后出國留學并定居美國,日前從美國內華達州移居到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由于定居美國已有時日,與經濟導報記者交流時,祖籍山東的她已漸顯“美式風格”,網絡聊天不僅快人快語,且字里行間不時夾雜著純正的美式英語。
談起目前國內正征求意見的個稅修正案草案,汪美霞表示略知一二。但由于多年來均在美國工作、納稅,她對美國征稅制度顯得更加了解和熟悉。“如果你要問美國人一般要交多少稅?這并不好回答,因為美國有一個比較繁雜的返稅制度;此外,類似于國內個人所得稅中的‘起征點’,美國個稅法稱其為‘寬免額’,是按年收入計算的。”她說。
據其介紹,美國個稅以家庭為單位計征,但申報比較靈活,夫妻可以合并申報,也可單獨分別申報,多數家庭選擇夫妻合并報稅。4月18日,是美國上報上一年度個人收入的截止日。老百姓要在此日期之前,向政府說明自己一年收入所得,該交多少稅,已經交了多少稅,然后政府會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返回一部分稅款。“就個人所得稅而言,一般3-5萬美元年薪的人,1/4-1/3的收入都要用來交稅(包括聯邦個稅、州稅等不同種類),收入越高個稅越高。”
在返稅的環節,總體而言就是家庭負擔越重(供房、有小孩),返稅越多,有的甚至能全部返回。汪美霞說,以前居住在內華達州時,當地是不用繳納州稅的,“美國大概有7個州沒有州稅。”她說,剛開始工作時收入并不高,還要撫養兩個嗷嗷待哺的幼子,“當時,我和丈夫的收入加起來一年大概在4.5萬美元左右,以夫妻合并報稅的方式報稅,不但不用繳納聯邦個稅,還能從政府那里得到一定的福利補貼。據說此舉是為了保證中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的生活品質不會因為納稅過多而下降。”
據悉,往年美國個人所得稅法扣除的標準大致是:單身納稅人和已婚單獨申報納稅人的扣除額是5700美元;夫妻合報申報納稅人和單親家庭納稅人的扣除額是11340美元。由于美國各地最低法定年薪基本都在上萬美元,因此幾乎每個有收入的人都必須繳稅,但個人所得稅“寬免額”并不固定。除不斷提高個稅寬免額外,個稅的征收還根據CPI不斷進行調整(主要調整個人所得稅中的生計費用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和稅率檔次的級距等相關項目,以減少通貨膨脹對稅收的扭曲性影響,使稅負趨于合理)。而且,為保證民眾的生活水平,美國還規定了名目繁多的稅前扣除和退稅項目。
“在美國,個人收入指家庭一年內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資、營業利潤、股票收益、傭金等,也包括投資房地產一年內的收入,超過一年按資本收入稅率另計。但稅法中規定的免稅項目也不少,包括聯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債券利息、職工取得的社會保障支付收入、雇主支付給雇員的養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壽保險返回收入、特定的獎學金、無償捐贈等。”汪美霞說,在此基礎上,將個人所有的收入匯總后扣除必要費用和寬免額,按照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采用6級超額累進稅率結構,稅率分別為10%(收入在16750美元以下)、15%(收入在16751-68000美元之間)、25%(收入在68001-137300美元之間)、28%(收入在137301-209205美元之間)、33%(收入在209251-373650美元之間)和35%(收入在373651美元以上)。
除此之外,對工薪族來說,個稅在受雇者領工資時由雇主預扣代繳。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給雇員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種收入和扣稅額。美國上到總統,下到鐘點工,90%的納稅人會收到“W-2表”。除個稅外,美國還有社保稅,由雇主和雇員共同交納,雇主交納工資的6.2%,個人交納工資的4.2%,社保稅交到106800美元時封頂。老年醫保也由雇主和雇員分攤,各交工資的1.45%。
不應僅關注免征額本身
據悉,個稅修正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即免征額,由現在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同時還擬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對此,山東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財政稅收教研室主任、導報特約評論員李齊云稱,短期內,調整免征額和稅收級次將減輕低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從長期來看,綜合納稅體系將是個人所得稅未來的改革方向。
免征額也要“不高不低”
“具體多少錢是最合理的免征額,誰也說不準,但目前可以確定的是,現行的2000元免征額太低。”李齊云說,以現在的物價水平,月收入2000元應該只能算是中低收入,在這個基礎上,絕大部分工薪階層都要繳稅,這與當初制定個人所得稅法的初衷并不吻合。
“個人所得稅除了有籌集國家財政支持的作用以外,還擔負著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李齊云強調道,高收入群體多繳稅,低收入群體少繳稅,平衡居民收入水平。在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負較為均衡,中產階層是個人所得稅的主要來源,而部分低收入群體不僅不用繳稅,政府還會給相應的補貼。
“個人所得稅免征額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太低,有可能增加居民生活負擔;太高,則會難以培養居民依法納稅的意識。”李齊云說。
統計數據顯示,將個稅工薪費用的減除標準上調至每月3000元后,我國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與去年相比,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以每月收入4500元(扣除社保、公積金等)為例,根據現行稅率要繳個稅250元,而根據草案規定的稅率,最多只用繳75元,減幅達70%。
對于設定3000元作為免征額是否合適,百丞稅務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朱自永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的調整應該具有前瞻性,3000元在當前階段來看還算是比較合理,但是,5年之后能否合適?這個還需要考證。”
減少稅收級次惠及低收入群體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除了將現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還對征稅的稅率和分級作出了修改,從原來的分9級征收簡化為分7級征收。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新的個稅草案,將起到調節收入結構、降低中低階層稅負的作用。
“減少稅率級次,擴大級距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負擔。”李齊云解釋說,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較低收入階段,級次較密,級距較小;而收入較高的階段,級次卻比較松散。“納稅人從低收入進入到高收入時,邊際累進率增加過快,變相增加了低收入者的相對稅負。”
日前,財政部長謝旭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表示,根據“草案”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減收約100億元(稅負減少的納稅人減稅約180億元,稅負增加的納稅人增稅約80億元);調整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減收約110億元,合計全年約減少財政收入1200億元。
綜合納稅體系是改革方向
在輿論普遍熱議免征額之際,李齊云對于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有著更為獨特的見解:“個人所得稅的關鍵并不在于免征額或者稅率級差,而是個人所得稅是否是一個綜合納稅體系。個人所得稅的稅基不能僅僅關注個人工薪收入,而要關注整個家庭的收入水平,這包括財產收入、利息收入以及所謂的‘灰色收入’。”
“在統計出家庭總體收入以外,還需要扣除各項費用,剩下的錢才能作為稅基。”李齊云說,目前實行的免征額是采取“一刀切”的辦法,即免征額全國都一樣,而事實上,每個家庭的生計費用是不同的。相同的工資,一個拖家帶口負擔很重,另外一個單身漢沒有負擔,如果采用相同的免征額,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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