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公共交通總公司進一步規范改制的批復》,北京市公共交通總公司改制成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上述文件精神,北京市政府以北京市國資委核準的北京市公共交通總公司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截止2002年12月31日實際占有的國有資產價值量(國家所以者權益)獨家出資設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將現持有的17028萬股國有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57%)無償劃轉給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