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發布《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2號】
2018年12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共九章四十八條。該規定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
摘要:《管理規定》在第五條中規定:汽車整車投資項目按照驅動動力系統分為燃油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包括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個產品類別。燃油汽車投資項目是指以發動機提供驅動動力的汽車投資項目(含替代燃料汽車),包括傳統燃油汽車、普通混合動力汽車,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投資項目。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是指以電動機提供驅動動力的汽車投資項目,包括純電動汽車(含增程式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投資項目。智能汽車投資項目根據驅動動力系統分別按照燃油汽車或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管理。
根據第五條中的規定,目前市場PHEV(插電式混動)在2019年1月10日起將全部劃歸傳統燃油汽車,目前可享受的免購置稅、上綠牌、政府補貼將全面取消。
有關《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可參閱鏈接網址: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812/t20181218_922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