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在對某省兩市審計調查時發現,2004年至2006年,兩市累計投資7467萬元,計劃建設25 8個鄉鎮農村客運站,現已建成169個。其中,除30個投入運營外,其余均未投入運營,形成資產閑置,這一問題值得重視。
調查發現,形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統一規劃。政府部門尚未出臺農村客運站管養辦法,管養主體不明確,客運車輛未落實,客運路線未劃定,營運線路缺乏統一規劃。二是客運收入較低。受農村經濟條件的制約,目前兩市除行政村公路通車外,絕大多數自然村道路并不具備客運條件,完全靠市場化運作,客運收入明顯偏低,缺乏吸引社會車輛參與的基本條件。三是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沒有因地制宜,在每個鄉鎮設置農村客運站并不科學。鄉鎮客運站的建設必須考慮到有利于群眾的乘車,不宜遠離中心地帶。
針對農村客運站管養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目前農村客運的實際,筆者建議:一是迅速出臺農村客運站管理辦法。明確客運站管養責任主體,統籌客運站的管理、客運公司的組建及營運線路的統一規劃。二是實行管運分離,推進客運市場化。在對農村客運站管理機構及人員科學定編的基礎上,成立農村客運站管理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得經營權。有 條件的客運站可吸納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客運競爭,使農村客運產業逐步發展成為具有競爭活力的產業之一。三是試行農村客運補貼的優惠政策。鑒于目前農村客運可能出現虧損或微利的特定情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可參照城區公共汽車補助辦法,試行農村客運財政補貼政策,推動農村客運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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