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發政策,氫能應用示范工程最高補貼5000萬元
2022年7月4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印發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提質擴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
其中,涉及氫能產業的內容如下:
支持加氫站建設。對建成投用的日加氫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對應用于工業用等特殊場景的撬裝站和氫燃料電池船舶場景的加氫站,日加氫能力3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氫站(對應用于工業用等特殊場景的撬裝站和氫燃料電池船舶場景的加氫站,日加氫能力100公斤及以上),按加氫站(撬裝站)固定資產(不含土地價款)投資的50%給予補助,每站分別最高補助500萬元、300萬元,省、市(縣、市、區)按照1:1比例分擔。鼓勵各市對加氫站(撬裝站)運營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在國家出臺加氫站審批管理規定前,支持各市明確加氫站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建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市場監管、人防等部門協同推進的加氫站建設審批聯席工作機制,推動相關審批要件并聯辦理,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國家出臺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人防辦等)
實施氫能應用示范工程。每年擇優遴選5個左右氫能在交通運輸以及拓展的能源、工業等領域的示范工程,并予以授牌。對示范工程發生的貸款,以制造業優惠貸款利率為基準,給予40%貼息,單個項目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省、市(縣、市、區)各按50%分擔,省級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以示范應用為突破口,積極開展氫能領域國際合作。對符合基金投資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省新興產業引導基金按照市場化方式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外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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