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擊!北京取消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6月26日已開始執行
2019年6月26日,為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文件,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對《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進行調整。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如中央政策調整,北京市相應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另外,北京市科委信材處還專門發布了對于通知的解讀。解讀提到,本次調整依據是:2019年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于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本市為落實該文件,對市級財政補助進行調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過渡期期間,市級財政補助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執行,對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衛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純電動汽車除外)、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
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
以下為關于調整《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相關內容的通知原文:
1、將第三條修改為:北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對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衛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純電動汽車除外)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
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如中央政策調整,北京市相應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2、將第九條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修改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修改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本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關于調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京財經一〔2018〕1296號)自2019年6月26日起廢止。
附:
1、凡本網注明“來源:www.zxzsfwgs.cn”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客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zxzsfwgs.cn”。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客車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每輛補貼4.2-8萬元!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出臺[09-26]
- 交通運輸部:全力做好2024年中秋國慶假期交通運輸服務保障[09-13]
- 12城入圍!交通部印發2024年城市公交優先發展和綠色出行典型案例[09-13]
- 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09-12]
- 六部門組織開展2024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09-06]
- 工信部等八部門:做好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工作[08-21]
- 行業觀察|國務院審議通過《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將為行業帶來哪些利好?[08-20]
- 政策解讀|交通部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