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校車改造:公校政府埋單民校自籌
佛山市九江鎮政府通報:2013年4月22日早7:15左右,九江鎮嘉華學校一校車在接學生上課期間,疑因避讓一停在路邊的掛車,發生碰撞造成學生受傷。經救治其中1位學生搶救無效死亡,3人留院治療,6人在門診處理。
九江鎮發生校車事故之后,佛山市政府一直緊鑼密鼓地推進市內校車的改裝工作。5月20日,佛山市政府出臺《佛山市校車改裝實施方案》(代擬稿),方案中明確出校車改裝的安全技術條件和改裝經費安排。其中,公辦學校的所有改裝經費將由政府承擔,而所有民辦學校則需要自己承擔所有用于改裝費用。
同時方案還規定,所有的校車改裝將于2013年9月1日前完成。其中,未領取過校車標牌的非專用校車從發文之日起不得用作幼兒和小學生校車使用,9月1日后不能用于接送中學生,而不改裝也不更換新車的專用校車于9月1日后不得作為校車使用。
經費來源有別
據佛山市交警支隊此前介紹,目前佛山校車共1300余輛,非專用校車占一半左右,而這部分非專用校車都不符合新國標,而這些不合標準需要被改造的校車目前主要集中在民辦學校。
而此次出臺的文件明確規定中小學改裝校車的經費中,公辦學校自主擁有的校車由政府出資改裝或者購買新車,民辦學校自主擁有的校車,由學校出資改裝或者購買新車。
其中對于公辦學校改裝校車的經費問題,佛山市財政局專門明確聲明將落實公辦學校校車改裝所需的經費,制定支持校車服務所需財政資金財政分擔的具體辦法,安排市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指導各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支持校車服務的稅收優惠辦法。
公辦學校的經費有了著落,但需要改裝的校車主要集中在民辦學校,而民辦學校卻要要自籌經費。那么民辦學校的經費是否會出現困難?
對此,文件中說明將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加強校車收費管理,規范校車運行秩序,審核制定校車服務收費相關政策。
將建統一監管平臺
此次文件中對于校車的改造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具體包括對于車輛承載人數、圖形和文字標志、照明、信號裝置和其他電氣設備、輪胎、客車的特殊要求、車門和車窗、座椅等8類。
其中文件中明確規定,乘用車(9座(含)以下載客汽車,下同)前排座位不得作為學生座位核定乘坐人數,非專用校車應在乘客門附近車身外部易見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數字標明該車提供給乘員(包括駕駛人)的座位數,校車應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等。
校車集體改裝之后,將建立市重點車輛監控信息共享統一監管平臺。
另外,據佛山教育部門此前的相關統計,目前佛山現有13000輛校車里,只有3成不需要改裝。而此次文件中明確規定所有市內的校車都需要在2013年9月1日前完成改造,相對于目前需要改造的數量,改造的時間稍顯緊張。
具體的改裝時間表為,未領取過校車標牌的非專用校車從發文之日起不得作為幼兒和小學生校車使用,9月1日后不能用于接送中學生,依法終止合同,不得作為校車使用。不改裝也不更換新車的專用校車于9月1日后依法終止運營合同,不得作為校車使用。改裝結束之后,佛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重新換發校車標牌并統一登記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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