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電動汽車及氣候保護項目執行協議在京簽署
2010年10月20日,《中德電動汽車及氣候保護合作項目執行協議》(以下簡稱《執行協議》)簽署儀式在北京舉行。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趙航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駐華首席代表司嘉麗博士在儀式上講話并簽署執行協議,德國駐華使館、國家科技部及商務部的官員出席儀式,來自中德兩國汽車企業及研究機構的相關人員參加了簽署儀式。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趙航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駐華首席代表司嘉麗博士簽署協議
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各國政府、科研機構及產業界紛紛努力尋求有效的解決方案。其中,電動汽車在降低溫室氣排放體方面被普遍認為具有巨大的潛力。近年來,中、德兩國無論在氣候保護,還是在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方面都取得了較突出的進展,從而為兩國在這些領域開展平等互利的合作奠定了基礎。
“中德電動汽車及氣候保護”項目,是基于德國政府與中國政府于2010年7月16日簽署的《關于兩國在氣候保護和電動汽車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中所達成的共識,由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和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CATARC)分別受德國環境部和中國科技部委任,聯合實施的國際合作項目,該項目通過在電動汽車標準、能源利用效率、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研究,為兩國政府相關部門、研究機構的決策提供幫助和參考。項目執行周期擬定為3年。
經過前期細致的準備和多輪的溝通,GTZ和CATARC就項目的實施計劃達成了一致意見,擬訂了項目執行協議,該《執行協議》得到了中國科技部和德國環境部的指導和認可。
中德雙方表示,將以《備忘錄》為基礎,以《執行協議》為綱領,在中德兩國政府的支持與指導下,積極組織有利資源,依據協議所規定的責任與義務開展工作,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
中德雙方認為,“中德電動汽車及氣候保護”項目的啟動實施,將為在新興技術領域開展更為深入和廣泛的國際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鑒,其項目成果有望為中、徳兩國電動汽車及氣候保護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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