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車用液化石油氣將實施聯動定價辦法
廣州將從2月1日起實施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與進貨成本掛鉤的定價辦法,物價部門將依據成本,合理核算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并根據市場狀況進行定期調整,每月調整一次。
據新華社1月28日報道,為規范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廣州將從2月1日起實施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與進貨成本掛鉤的定價辦法,即“氣氣聯動”定價辦法。
從廣州市物價部門了解到,以往廣州市車用液化石油氣實行與90號汽油價格掛鉤的定價辦法,即“油氣聯動”定價辦法。由于國家對成品油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而廣州車用液化石油氣主要依靠進口,2007年以來,由于國際氣價變動頻繁,“油氣聯動”定價方法已經不能準確反映車用液化石油氣成本。
據了解,實行“油氣聯動”,政府既要對車用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價格倒掛部分進行財政補貼,又要對公交和出租汽車等用氣單位進行適當財政補貼。
從2009年2月1日起,廣州市將對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政府指導價實行動態管理,物價部門將依據成本,合理核算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并根據市場狀況進行定期調整,每月調整一次。
新的定價辦法解決了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與成本倒掛問題,保證公交和出租汽車用氣供應,同時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價格秩序和培育充分的市場競爭環境。據廣州物價部門測算,實施“氣氣聯動”定價辦法后,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會略低于3.51元/升,將進一步減輕公交企業和出租汽車司機的負擔。
此外,廣州市還決定,如果國際氣價走高,零售價格高于3.64元/升,廣州將實施對公交行業的補貼方案,而對出租車行業的應對預案也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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