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城首部公交法規《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管理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據此,海口公交線路將實行特許經營,企業已取得的經營權將不得再行轉讓出租,以杜絕此前公交變私交后產生的無序競爭等問題。這是記者17日從海口市交通局主辦的有關動員輔導會上獲悉的。
優先發展公交合理設置專用車道
據了解,該條例已明確提出,海口市政府應積極發展公交客運事業,并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道路通行和資金投入等方面體現公交優先原則。具體要求包括:依公眾出行需要及時編制公交規劃、政府性基金要向公交客運傾斜、對公交車政策性虧損要給予補貼、及時開通線路更新車輛等等。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市交通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合理設置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公共汽車優先通行標志、信號裝置。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單向行駛的道路,可以允許公共汽車雙向通行。原有的城市主、次干道,應當逐步完善停靠站、候車亭和線路牌等設施,新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應當配套設計、同步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線路實行特許經營嚴禁轉讓分包
該條例規定海口公交客運線路實行特許經營,并對經營者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只有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線路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方可從事公交線路經營: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符合線路經營要求的運營資金、運營車輛或者相應的車輛購置資金;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并取得客運服務資格證書的駕駛員;有符合要求的停車場地和配套設施;有合理可行的線路運營方案;有健全的客運服務、行車安全等方面的運營管理制度等。
該條例還明確規定,經營者取得的公交客運線路經營許可證不得轉讓、出租,不得將公交客運線路經營權以單車承包、代車掛靠等方式發包、分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違者將給予嚴肅處理,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甚至吊銷線路經營許可證及相應的車輛運營證。
企業承擔部分社會福利特殊人群可減免費乘車
該條例同時對公交車應承擔的部分社會福利作了明確規定。
據規定,離休干部、70歲以上的老年人、身高1.2米以下的兒童及持有全國統一印發的《殘疾人證》的殘疾人享有免費乘車待遇;小學生以及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老年人享受半票乘車待遇。同時,殘疾人乘車時還依法享有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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