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各地運輸市場日趨緊張。盡管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門明文規定嚴禁客車、客船超載、超速行駛,各地也采取多種措施治理超載行為,然而還是有人見利忘義,違規運行。進入2008年1月份,本報連續接到乘客反映呼運集團的售票廳強制售保險,客車在農村存在超載以及司乘人員服務質量不好等相關投訴。為此,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2008年1月7日上午9時許,記者來到呼和浩特市客運汽車站,當記者問售票人員要購買前往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烏蘭花)的汽車票時,該售票人員沒有問記者是否購買保險,便說:“27元。”記者隨即給了售票人員27元,該售票人員隨手便遞給了記者一張前往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烏蘭花)的汽車票(標價是26元)和一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價值一元錢的保險票。
上午11時許,記者乘車抵達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烏蘭花),在烏蘭花客運站,記者發現,有些車在站內就已經超員,客運站工作人員卻無人問津。下午13時許,記者乘坐一輛從四子王旗開往呼和浩特市的蒙AK0079客車,記者發現該車大約超員10人左右,而且該車乘務人員讓短途的乘客給長途乘客讓座。記者問乘務人員車已經超員了為什么還要讓乘客上車時,該車的乘務人員說:“我們得多掙兩個了吧。”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乘客,他們都紛紛表示此事無人問津。
記者:你們這里的超載現象沒人管?
乘客:沒人管,到了武川就不敢超載了。
記者:今天超載幾個人?
乘客:大概有十幾個吧。
記者在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返回呼和浩特的客車上調查發現,縣鄉級公路上短途客車超員超載現象嚴重,讓人擔憂。
記者采訪了呼運集團二公司經理胡繼文,胡經理說:“我們歡迎新聞媒體的監督,新聞媒體有權利在事發當時進行制止。”關于乘務人員讓短途乘客給長途乘客讓座的問題,胡經理告訴記者,“我們屬于服務行業,提倡的是對乘客負責,必須服務到位,老百姓花了錢就該受到應得的服務,按規定,首先客車不允許超員,既然乘客購買了票,就有權利坐座位,如果司乘人員有這樣的行為,就侵犯了乘客乘車的權利。”
之后,胡經理看了記者的車票,并作了記錄,并說他們了解情況后再作答復,如果情況屬實,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二款規定,對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超過核定人數的違規行為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呼運集團發往包頭的部分客車有不在站里買票便讓乘客上車現象。
1月12日12時許,記者在呼運集團汽車站售票廳暗訪時發現,一些工作人員讓部分乘客不用在站里購買車票,讓乘客先上車,有些車的司乘人員還與車站工作人員說:“我的車還缺兩個人。”此時的車站工作人員聽說記者去包頭,便讓記者跟著這名司乘人員先上車,當記者表示還沒有購買車票時,車站工作人員說:“不用買了,先上車再說。”
記者問車站工作人員為什么乘客不購買車票就讓其上車時,工作人員說:“我們正在交接班,所以就讓乘客先上車了。”可是該工作人員怎么也不會想到記者在該車站已經看了將近30分鐘,并沒有看到工作人員所說的交接班現象。
采訪手記: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中國公共交通超載,在許多地方都是一道刺眼的風景線,事實上,除了客機不超載之外,幾乎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都存在超載的現象,火車超載,客船超載,長途客車超載,市內公共汽車超載,地鐵超載,幸運的是:貨運汽車超載、客船超載、長途客車超載都有政府相關部門管理。不幸的是:城市里的公交汽車超載、地鐵超載卻幾乎從來不見有人來管。然而,近年來,公交客運車頻頻肇事令人不得不警惕。
目前,雖然政府部門對于禁止超載有明文規定,但是,由于大部分公共客車是私營的,這些私營車站的交通安全意識不夠強,以及車主為了自身利益,拼命地往車里塞人,使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看來農村客運安全是一個薄弱的環節。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動真格,“禁超令”僅僅停留在紙面上。有的執法者發現了超載車,明知應該勒令車主分流旅客,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地予以放行。
俗話說:“天災不可免,人禍本可防。”一年到頭,老百姓就圖個平平安安,高高興興回家過個年,我們真切希望各級客運站、交警和運管部門三方攜手,切實負起責任,讓老百姓回家的路走的安安心心,踏踏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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