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運期間,乘客在安徽購買公路車票時,將會在車票上看到“政府指導價”、“當日執行價”和物價、交通監督舉報電話等項目。1月9日,省物價部門對今年春運客運票價的新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
根據國家發改委、交通部的文件精神,省物價局、省交通廳聯合發文,要求今后安徽有關針對春運可以上浮20%和加班加成10%等政策規定一律停止執行。
據主管部門介紹,對因成品油價格上漲引起的運價矛盾,各地物價、交通部門應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要求,按照省物價局、交通廳2006年有關公路客運與成品油價格聯動的規定,及時進行疏導,啟動燃油附加費征收,合理核定公路客運指導票價。同時,企業可以在政府規定的指導價范圍內浮動。對非固定線路的臨時包車運輸,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春運期間,交通部門從外地統一調遣的加班車,可以選擇執行兩地間較高一方價格,做到同線同價。
汽車票上的政府指導價:是指經物價和交通主管部門核定的票價;當日執行價:是指運輸經營者(或車站)實際執行的票價,當日執行票價不得超過政府指導價。
省物價局、交通部門要求,運輸企業應切實做好客運票價的明碼標價工作,在客運站和客車上張貼公告,明示相關政策規定和每條客運班線規定的票價,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物價檢查部門將予以糾正、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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