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一日游”的旅游投訴數量上升,2月1日,北京市運管局、市旅游局等單位聯合發文,要求車內張貼運營價格,并不得擅自前往安排之外的自費項目。
2月1日,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旅游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一日游”包車客運及旅游業務的通知》,明確規定,在客運企業和旅行社的協議中,必須包括服務標準、形成安排景區的準確名稱和游覽時間、出發地點及時間、返回地點及時間。客車駕駛員、導游承接“一日游”之后,不得擅自招攬合同外旅客乘車、不得前往行程安排之外的自費項目,不得在市區景點周邊等地違法停車上下旅客。此外,為保證服務價格公開透明,包車內必須張貼運營價目表、并公示本企業的投訴電話和監督部門電話。
通知要求各旅游客運企業、旅行社規范經營,為迎接奧運召開作出貢獻,客運企業違反通知的,由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罰,旅行社違反規定的,由市旅游局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