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刊登了《“校車”規定讓交警犯難》一稿,引起眾多讀者的反響和有關部門的關注。《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與現實有多大落差,規范校車又有哪些具體的難點?現行的管理規定是否需要修改?近日,記者掃描江蘇省各地校車安全及管理狀況,并就相關問題和先進做法展開追蹤采訪。
校方希望修訂校車規定
負責出臺《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的江蘇省交管部門有關人員介紹說,規范校車最大的難點在于經費不足。省內各個市區,經濟條件不一,有的地區可以通過政府牽頭,由當地政府出資;但有的地區只能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去進一步改善校車的使用情況。有的農村學校,只好與私營車輛簽訂合同,要求該車輛能在上下學這一固定的時間段內,作為專職校車使用。這一行為確實不符合“專車專用”的規定,但也是在充分保證安全前提下的一種變通辦法。而《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雖說與部分地區實際情況無法對接,不過它作為宏觀要求和管理規范,暫時不會改動,各地可因地制宜地在管理規定的大框架下靈活操作。
泰州:“違規”校車有四成
數百輛校車有很大一部分“手續”不齊備,城市和農村一樣存在著多重安全隱患!這是記者昨天采訪泰州市交通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得到的消息。姜堰市運管處的閔主任表示,據保守估計,該市至少有100輛“校車”,而到該運管處登記并已經拿到了“合法”路線的只有61輛。他表示,有些“黑車”主與家長達成默契,檢查時聲稱接送孩子出于“幫忙”,而不是“營運”,給執法取證帶來難度。
揚州:管理有“真空”
揚州市客運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沒有經過批準而產生經營行為的車輛,就是我們常說的“黑車”。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專門接送學生的車輛屬于社會車輛,如果沒有主管部門頒發的營運許可證就屬于“黑車”。但直到目前,揚州市社會車輛的行政管理主體仍沒有確立,一直處于管理的真空。交警部門反映,他們負責車輛道路行駛過程中的安全監督,行政管理不在他們的范疇。但目前僅“安全管理”這一塊,也相當“頭疼”。
無錫:籌建校車微機管理
記者從無錫市交巡警部門了解到,無錫市校車主要集中在惠山、錫山、濱湖等遠郊新城。截至去年10月,無錫有校車的中小學校94所,共有校車433輛。
無錫市交警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校車管理存在安全隱患,據悉,宜興地區目前有校車158輛,但符合校車管理要求且領取校車標識的僅有3輛。在惠山地區全區46所學校需要校車接送的有8000余名學生,僅有正規校車22輛,根本無法滿足學生交通需求。
此外,無錫交巡警部門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籌建開發校車微機管理系統,進一步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管理力度。同時,他們也呼吁政府部門能夠加大公交覆蓋投入,在學校附近多開通站點,發展和開辟農村公交線路,消除學生及家長的后顧之憂。
張家港:公交代替“校車”
針對校車屢屢發生安全問題后,張家港從去年2月份開始啟用公交車代替校車接送學生。到目前為止張家港共投入2000多萬,成立了由106輛豪華大巴組成的學生公交專車,在張家港無論是城市還是鄉鎮,無論是本地學校還是外來民工子弟學校都實現了學生交通公交化,從而取代了校車,這在全國縣級城市還是首次。
常州:出臺規定嚴管校車
目前常州全市有校車的中小學170多所,接送學生車輛共700多輛,接送中小學生近32000名,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校車少、學生多,校車超載、校車駕駛人準駕車型不符、校車不按時年檢等情況突出。常州教育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常州市公安局與常州市教育局除開展專項整治以外,還下達規定,要求學生接送車必須是9座及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它車型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除正常的定期檢驗外,校車每學期開學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鹽城:讓不合格校車“熄火”
168輛合格校車核發或換發了全省統一的校車通行標志,共有40輛不合格校車被“熄火”,其中23輛限期整改,17輛存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被終身叫“停”,9名不合格校車駕駛員被取消“資質”……昨天,記者從鹽城市交巡警支隊獲悉,經過警方會同教育部門兩個多月的整治,鹽城消除了大批對學生人身安全存在威脅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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