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西省交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春運期間要重點監管客車(含微型面包車),校車,旅游包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等車輛,7座以上客運車要有“春運證”。
今年全國春運從2月3日開始至3月14日結束,山西省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從1月15日開始。交管部門將對7座以上客運車開展臨檢,檢測合格后發給“山西省春運車輛檢驗合格證”。山西省客運車必須持有“山西省春運車輛檢驗合格證”方可參加春運。2月3日至3月14日,相關部門路面查驗“春運證”。
春運期間,山西省將把85%的警力放在路面,強化巡邏管控力度。長途客運車輛按要求配備兩名以上合格駕駛員、超員客運車輛不出站(場);對三級以下山區道路及不具備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禁止客運車輛夜間營運;督促相關部門做好除冰除等防滑作業,同時完善標志標線的設置,共同營造良好通行環境。
此外,交管部門將重點監督客運站,消除其營運車輛輪胎磨損、私改私加坐椅、尾燈不亮等明顯安全隱患,嚴格禁止旅客攜帶危險物品進站上車。
山西省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交通管理部門,對春運期間發生的重大警情、路情,要及時上報,凡因工作失職,造成路面失管失控,發生嚴重交通堵塞和重特大惡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民警和有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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