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交通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在2007年春運期間,除城市公交車外,凡在廣東省道路上行駛的13座以上(含13座)的營運客車,均要領取安全信息IC卡,接受公安交警的核查。據悉,此卡主要記載司機在春運期間有無超速等違章記錄,以便交警及時掌握情況。
通知要求廣東省籍13座以上(含13座),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營運客車必須于12月30日前由車屬企業將所屬車輛資料按要求填寫《廣東省2007年春運營運客車信息登記表》并制作電子表格送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上報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將本市客運車輛資料統一交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制作IC卡。外省進入我省的客車由我省各始發客運站于12月30日前按有關申請程序辦理IC卡。
《通知》還規定,IC卡由車輛駕駛人或車輛所有人隨車攜帶,遇到執勤民警檢查車輛時,駕駛人要主動出示IC卡,并接受執勤民警的檢查,執勤民警通過手提機器或電腦設備閱讀IC卡有關信息,核對車輛有關數據及安全情況,并實時將車輛信息送給省公安廳的中心數據庫。對車輛駕駛人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執勤民警按要求輸入相關違法信息并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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