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0日獨家獲悉,泉州公路稽征處決定本月18日開始辦理2007年度公路規費繳費手續,新規明確每月10日之前繳費免交滯納金。
據介紹,新規給予多重優惠:所有貨運汽車,凡是在2007年1月底前一次性繳清全年公路規費的,只需繳納10個月,優惠2個月規費。
本著讓利原則,每月1日之前(含1日)可以辦理當月公路規費報停和車輛報廢手續。
10日之前(含10日)繳納當月公路規費的車輛(包干統繳車輛除外),免收滯納金;欠費車輛從欠費當月11日起每日加收1%滯納金。
經工商、城建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縣級以上(含縣級)經營公共交通車輛的企業,可按現有公交企業政策規定繳納公路規費,而此項優惠此前只適應于地市級經營公共交通車輛的企業。
原定大宗包繳優惠調整率不變,增加了包繳噸位4000噸以上(含4000噸)的,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再優惠1%,總計優惠3%的條款。
此外,非營運客車(小轎車除外)可按不低于95%包干繳納。城市公交、農村客運、旅游客運車輛的優惠政策不變。
公路規費征收政策在原來的基礎上多處有變動。納入包干統繳的車輛在包繳期間內停征(含報廢)、轉籍、過戶的應補足已包繳納月份差額部分的公路規費。為鼓勵運輸企業做大做強,包繳期內新增車輛按已定包繳比率繳費;包繳期內車輛噸位減少30%的,須重新核定包干比率。取消2噸以下的教練車年累計報停時間不受6個月限制的規定,教練車只征收養路費,免收客、貨附加費。
據統計,截至11月25日,泉州市在籍車輛達20.9萬輛,共24.91萬噸位。
泉州市公路規費突破6億
10日,記者從泉州公路稽征處獲悉,截至12月6日,泉州市公路三費(公路養路費、客運附加費和貨運附加費)征收突破6億元大關,三項指標列全省第一。
據了解,截至12月6日,全市公路規費達到60036萬元,而去年全年征收額為49700萬元,比增20.8%,增長幅度創下近年新高。泉州公路稽征處的吳金旺處長分析認為,今年公路規費征收額之所以能增長1億多元,其中主要部分是因我市加大力度整治外掛車輛,追回公路規費達6000多萬元;此外,今年貨運附加費征收額高達5038萬元,創下歷史新高。
可喜的是,泉州市公路規費征收三項指標居全省第一。今年,泉州市加大稽查等執法力度,追繳公路規費達4161萬元,列全省第一;此外,漏費案件執行的4件指標和整治外掛車輛追回公路規費收入也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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