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政府12月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標準將發生改變,由設計速度標準調整為安全運行速度標準,新標準將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肅省交通廳副廳長辛平介紹說,甘肅省已經通車的高速公路的限速標準都將進行調整,其中對973.2公里的路段采用分車型限速,即小客車時速限制在60公里-120公里,其他機動車時速限制在60公里-100公里;對43.6公里的隧道、特大橋、長下坡等特殊路段仍按設計時速限速。
甘肅省高速公路現在實行的是設計速度限速標準,分為80公里/小時、90公里/小時和100公里/小時3個級別。辛平說,由于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水平提高,這一標準已經不能適應快速、便捷出行的要求。而采用安全運行速度標準,將顯著增強高速公路的通車能力。
據其介紹,設計速度指根據公路功能、等級、服務水平以及沿線地形等,確定一定長度內不變的最低速度控制值;運行速度指絕大多數具有一定駕駛技術、心情狀態良好的駕駛員,根據車輛、道路、交通流量、天氣以及個人駕駛習慣等,采取的安全行車速度。
目前,甘肅省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為1016.8公里,預計今年年底可達到1300公里,甘肅、青海、寧夏三省區之間也實現了高速公路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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