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8日從安徽省運管局獲悉,今年“十一”黃金周,安徽省公路客運將告別票價上浮,省運管局要求全省客運企業、客運站只能按照當地市物價部門核定的運價標準執行,不再實行上浮。
過去每年“十一”,客運票價都執行上浮20%的規定。今年6月,省物價、交通部門出臺相關文件,在基本運價不動的情況下,由各市價格部門會同交通部門協商,在20%的浮動范圍內確定具體客運價格,同時取消“五一”、“十一”黃金周運價上浮的規定。新的規定出臺后,今年8月,合肥市對127條客運班線的票價進行了上浮。
“十一”黃金周臨近,安徽省運管局要求全省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要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運價標準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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