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已經提交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據悉,根據廣西具有沿邊沿海獨特區位優勢的特點,提交審議的修正案草案和現行的運管條例相比,增加了旅游客運、國際道路運輸等方面的內容。
旅游客運統一管理
修正案草案:“定線旅游客運按照班車客運管理,非定線旅游客運按照包車客運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旅游汽車客運站或者調度中心,對旅游汽車實行統一調度、統一結算管理。”
理由:廣西是旅游大省,旅游客運在客運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大。目前,國家對旅游客運尚未出臺具體可操作的管理規定,一些地方的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存在大量的“零運費”、“負運費”現象。由于運費沒有保障,旅游客運經營者只能通過拉游客去商店購物收取回扣的方式來彌補虧損,很少顧及服務和安全問題,有的甚至使用或租用不符合旅游客運條件的車輛從事旅客運輸,致使旅游客運服務質量低、安全隱患多。既嚴重擾亂道路運輸正常秩序,導致惡性競爭,又極易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危及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設立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修正案草案:“自治區交通主管部門在口岸設立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口岸一線現場依法對出入境國際道路運輸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與有關部門聯合審驗簽章。”
理由:改變目前廣西國際道路運輸通關審驗與其他有關部門審驗相脫節、造成二次審驗的狀況,提高通關效率。廣西現有國家一類口岸4個、二類口岸7個、邊境貿易點25個。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發展和廣西加入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的加強,國際道路運輸在廣西道路運輸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道路運輸打破終身制
修正案草案:“有‘道路運輸車輛或者駕駛員在12個月內因超限超載被有關部門查處3次以上’等5種情形之一的,由原發證機關撤消經營許可或者收繳《道路運輸證》、客運標志牌、從業資格證。”
理由:長期以來,道路運輸業務實行經營許可制度,取得許可后除有嚴重違法行為被吊銷以外,一般都是能進不能出,形成實際上的終身制,營運客車一旦進入行業經營就猶如進入了“保險箱”中。由于國務院條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為解決道路運輸市場退出機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問題,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建立道路運輸市場退出機制。
無證營運特殊情況可從輕處罰
修正案草案:“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從事汽車客運貨運、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運輸站場經營活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處罰;除汽車之外的其他車輛無證經營客運貨運的,視情節輕重,可以減輕處罰。”
理由:對無證經營,國務院條例相關規定的處罰標準是,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于廣西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群眾生活水平不高,許多車輛特別是農村地區的車輛檔次較低。由于國務院條例規定的罰款數額比較大,許多無證經營者無法支付罰款,有的無證經營者的車輛價值還不到3萬元。因此,修正案草案根據國家行政處罰法規定,對一些特定的情形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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