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省際道路客運班線經營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今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上海長途班線經營權首次打破“終身制”。這也是繼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明確班線有期限經營后,地方首部較為系統的班線經營權管理規定。
《規定》對班線經營要求、發展計劃、許可和招投標、站點管理、評議考核、經營權注銷、吊銷以及延續等作出了系統規范。從今天起,本市現有客運班線經重新審核確認后授予4年經營期限,新增客運班線經營期限統一為4年。班線經營期滿后,根據評議考核等級分別給予4年、6年或8年的延續經營期;對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然存在掛靠經營的或不服從管理部門客運班線站點調整決定的班線經營者到期后不予延續經營。經營權重新確定工作將于今年下半年度全部完成。
對于省際客運班線存在的掛靠經營問題,業內人士表示短期內很難解決,“因為這不僅僅是上海這邊的問題,還涉及到對方城市,不是一方說解決就能解決的。”他表示,掛靠經營是指沒有班線經營資質的一方掛靠在有資質一方經營的形式,例如,上海到安徽的班線,安徽經營者沒有班線獲批權利,于是就掛靠在上海有經營權的公司經營,“雖然車輛掛的是上海牌照,但車輛和經營模式都是對方的。”據了解,目前大大小小的客運單位或多或少都有掛靠經營的問題。
該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已有專業客運單位在采取聯營的模式,實行客運班車雙向對開,如浙江線上的新干線,“這種模式就不存在掛靠經營,也是省際客運發展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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