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運管局獲悉,隨著國家發改委5月24日再次調整成品油價格,為進一步減輕道路客運從業人員的負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出臺了我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農村班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第二次成品油補貼分配方案。
根據該方案,青島市將在5月份第一次發放燃油補貼的基礎上實施第二次燃油補貼。這次道路客運行業的補貼范圍為: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城市出租汽車司機。補貼標準是:1、出租汽車客運行業以2005年末在冊營運出租汽車車輛數為準,單車補貼價格為606.11元。2、公共交通行業以市區公交企業、黃島區及各縣級市公交企業2005年末各公交企業的車輛數,統一折合成標準臺,每標準臺7260.03元。3、農村客運行業以2005年末在冊營運客車(不含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實有數按大、中、小不同車型分別確定補貼標準,大型客車補貼1533.34元/車、中型客車補貼1371.98元/車、小型客車補貼1199.54元/車。
這次補貼的發放形式是:市直及市內四區企業的補貼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各企業,各企業到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五市三區所屬企業補貼由市財政局撥付各區市財政局。
為保證補貼政策的落實,青島市運管局下發了《關于做好第二次燃油價格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市交通局、各公交企業、出租客運企業,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嚴格按補貼范圍和標準發放,完善補貼發放手續,保管好補貼發放檔案,切實保證將補貼落實到每個經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