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記者從山西省政府了解到,山西省出臺燃油價格調整財政補貼辦法。
具體為:公交汽車。補貼對象:各市(含部分縣級市)城市公交企業。補貼標準:以各市(含部分縣級市)2005年城市公交車輛的車輛數和運營里程計算的耗油數為基數,結合實際用油情況及實際提價標準進行補貼,2006年按9.5個月計算。
出租汽車。補貼對象:2005年底領取全國統一的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的經營者(車主)。補貼以出租車為單位,由經營者代領代發,及時、足額發放到出租汽車駕駛員手中。補貼標準:經調查了解,我省出租車日均行程為201—262公里,平均日耗油17.88—23.31公升,2006年按城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之前的實際運行天數進行一次性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市級人民政府自定。
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對象:燃油補貼的對象是符合條件的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指縣內或者毗鄰縣間至少有一端在鄉村的客運班線。享受燃油補貼的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無正當理由年停運時間累計不超過30天。補貼標準:按車輛實有數進行補貼,由于我省客運點多、線長、面廣,較為分散。經調查了解,我省農村客車日均行程為250—300公里,平均耗油為18—20公升/百公里,2006年按9.5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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